机票积分会员:     积分密码:   
 

付费通机票积分会员服务协议

付费通机票会员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为付费通与付费通网站用户(以下简称用户”)。本协议用于规范双方之间全部的法律关系及权利义务,具有合同效力。

付费通网站旨在利用因特网科技所具有的便利性,为广大需订购机票的用户提供自助方式的网上网上,电话订购机票等服务。

 
第一章积分

积分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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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1日开始,积分有效期为3年,3年后积分作废。

积分的形成

会员在付费通上预订机票每消费100元即可获得10个积分,

如:会员消费1520元即可累计152

机场建设费,燃油加价,机票税收不在奖励积分范围内

购买保险费可额外奖励20
 

积分规则
··
如会员预订机票,付费通公司最终按照与用户核实后的信息予以出票,在送票人员按时按地点送到时,会员拒收等非付费通原因造成损失的,积分将不与累计。

在会员发生退票时,将会扣除该笔业务所对应的积分
 
积分活动对婴儿所消费的金额不做积分奖励。

积分兑换
· 所有礼品满100分(含100分)开始使用,当积分在足够时无上限及次数兑换限制;

 所有礼品保证在您提交礼品定单后48小时内送到您指定的地址(环线内免费);

· 积分兑换酒店、机票和咨询问题请拨打热线:52560622 · 请提前35个工作日申请,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兑换
·
所有礼品在您使用3天内如有产品自身问题,可换取同一货号礼品;(如无质量问题则不可退货或积分还原)

所有礼品只做积分兑换,不支持单独零售,敬请谅解;


第二章 定义

1.付费通

         本协议中的“付费通”指上海付费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2.付费通网上交易平台

“付费通网上交易平台”是指以 www.shfft.com www.付费通.com www.fft.sh.cn www.962233.com 为域名的付费通网站所提供的网上交易平台,包括:所有在上述域名下的页面内容。但不包括上述页面中以文字、图片或其他形式所设的站外链接所指向的其他网站或网页内容。

         “付费通网上交易平台”所提供的服务包括:

         订购机票,酒店,旅游产品等

3.用户注册

         用户注册是指用户登陆付费通网站,填写相关信息并确认相关用户协议的过程。

4.确认

  确认本协议以及其他付费通服务,是指点相关页面上的确认或表示用户同意的按钮。

5.通知

  除本协议另有特别规定的,本协议中的通知系指以网站公告形式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

6.服务协议的中断、终止

本协议所称的服务协议中断是指付费通停止向用户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但不注销用户资格的情形。
本协议所称的服务协议终止是指付费通注销用户资格、解除与用户服务协议的情形。

7.交易

  本协议中所称的交易是指用户在付费通网站上进行的网上交易。


第三章 用户资格
适用本协议注册的用户,应当具备的资格是:

必须是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者是具有相应合法证照的实体组织。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无合法证照的组织不得注册并使用付费通交易平台。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无合法证照的组织以不当方式注册为付费通用户,其与付费通之间的服务协议自始无效,付费通一经发现,有权注销用户。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不当方式注册为付费通用户且利用付费通网上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进行的交易行为自始无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进行的超出其民事能力范围的交易行为自始无效

 
第四章 服务
本协议所指的服务包括:
付费通提供网上交易平台供用户使用,以及付费通通过网上交易平台提供的其他服务。
 
第五章 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1.自行配备上网的所需设备,包括个人电脑、调制解调器或其他必备上网装置。

2.自行负担个人上网所支付的与此服务有关的电话费用、网络费用。

3.用户有权利拥有自己在付费通的用户名及交易密码,并有权利使用自己的用户名及密码随时登陆付费通交易平台。用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付费通用户名。

4.用户有权根据本协议的规定以及付费通网上发布的相关规则利用付费通网上交易平台查询账单、缴纳账单以及有权享受付费通提供的其他的有关信息服务。

5.用户使用付费通网上交易平台时如遇到问题,可以向付费通相关部门进行咨询要求解答。

6.用户有义务在注册时提供自己的真实资料,并保证诸如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内容的有效性及安全性。同时,用户也有义务在相关资料实际变更时及时更新有关注册资料。用户保证不以他人资料在付费通进行注册或认证。

7.用户保证不利用技术手段及其他手段破坏及扰乱付费通网上交易平台程序的正常运行。

8.用户在登录付费通网站后,只能使用本人的银行卡或银行账户进行缴纳账单操作。因使用或盗用他人银行卡及银行卡账户而完成的缴纳账单交易所产生的任何责任由客户自行承担。

9.用户在缴纳账单过程中,应确保银行卡或银行账户之真实、有效。若因银行卡或银行账户被取消、过期或帐户余额不足而造成缴纳失败所产生的损失及后果,由用户负责。

10.用户应学习和掌握使用电脑及网络的基本知识,特别是网络安全防范的基本知识,防止自己的用户名、密码、注册信息、信用卡帐户密码等信息因自己的疏忽大意或操作失误而被他人获取。

11.用户承诺自己在使用付费通网站时实施的所有行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付费通的相关规定以及各种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对于任何法律后果的发生,用户将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 付费通的权利和义务

1.付费通有义务在技术上确保整个网上交易平台的正常运行,保证用户网上交易活动的顺利。

2.付费通对交易的接入系统的安全、有效、实时性负责。但不承担因通讯故障等非付费通主观因素所引起交易中断、交易错误引起的交易纠纷。

3.付费通有义务建立健全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保证用户资料的安全。

4.对用户在注册使用付费通网上交易平台中所遇到的与交易或注册有关的问题及反映的情况,付费通将视具体情况作出回复。

5.付费通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增加、减少或撤消网上业务种类,也有权拒绝或取消不符合要求的用户的网上交易资格,而无须预先通知客户。

6.付费通对客户在注册中提供的相关资信资料及在交易中产生的相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但有权利用这些资料进行有关联系,沟通之用,或者根据法律规定向有权查询的法定机构,或为完成交易指令的需要向第三方提供。同时付费通有权为统计分析、内部管理之目的使用上述资料。

7.付费通有权对用户的注册资料及交易行为进行查阅,发现注册资料或交易行为中存在问题,或可能会导致不良后果的,有权向用户发出询问,要求用户进一步提供必要的信息或直接对该物品、该用户及相关的交易作出相应的处理。

 
第七章 服务中断及终止

1.在协议有效期内,除非本协议有特别规定外,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协议,付费通不得擅自中断或终止对用户提供本协议规定的服务。

2.用户向付费通提出注销付费通注册用户身份,经付费通审核同意,由付费通注销注册用户,用户即解除与付费通的服务协议关系。但注销用户后,付费通仍保留下列权利及义务:

a.用户注销后,付费通有权保留和合理使用用户的注册资料及以前的交易行为记录。

b.用户注销后,如用户在注销前在付费通交易平台上存在违法行为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付费通仍可行使追究的权利。

3.在下列情况下,付费通可以中断对用户的服务:

a. 不可抗力;

b. 为维护、检修、升级系统的需要以及相关第三方为维护、检修、升级系统所使用的主机、电力设备、公共网络等相关配套设施需要;

c. 用户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协议内容的行为,经付费通通知后在规定期限内不予更正的;

d. 司法机关或政府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要求付费通中断对用户服务的;

e. 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必须中断对用户服务的;

f. 其他必须中断服务的情况。

4.在下列情况下,付费通可以通过注销用户的方式单方面终止对用户的服务:

a.用户因违反本协议相关规定而被付费通中断服务,付费通将在中断服务时通知用户,如用户在合理的期限内没有对此通知内容提出合理异议的,付费通将中断对该用户的服务。但用户在恢复服务后又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协议内容的行为,付费通可以单方面终止与该用户的服务协议;

b.付费通发现用户注册资料中主要内容是虚假的,付费通可以终止与该用户的服务协议;

c.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要求付费通终止对用户服务的;

d.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必须终止对用户的服务;

e.本协议终止或更新时,用户未确认新的服务协议的;

f.其它付费通认为用户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协议的情况。

5.恢复服务

a.根据本协议第七章第3款内容中断服务的,除第3C项外,自本协议第七章第3款规定的情形消失之日起恢复服务。

b.曾经被终止服务的用户再一次注册为付费通用户,付费通有权单方面决定通过注销用户等方式拒绝提供服务。

 
第八章 违约责任

1.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内容,给另一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物质损失、利息损失、因追索或诉讼而支出的诉讼费、合理的通讯费、交通费、住宿费、律师费等。

2.协议一方违反协议规定内容给另一方造成损害的,受损害一方应当采取合理措施避免损失扩大的,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一方没有采取合理措施避免损失扩大的,对损失扩大部分违约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章 解释权
本服务条款的解释权归上海付费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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